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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离婚手续咋办 起诉外国人离婚的程序

添加时间:2022年1月12日 来源: 阳江买卖合同律师   http://www.nibhyls.com/

  宋律师,阳江买卖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涉外婚姻离婚手续咋办

  现在世界国际化越来越明显,世界各地的交流越来越多,当然也包括人与人之间的,最能表现的就是不同国家的人的结合,越来越多的人与不同国家的人结为伴侣,这是一种趋势,越来越常见,那么涉外婚姻离婚手续咋办以下是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涉外婚姻离婚手续咋办

  涉外婚姻最好选择办理诉讼离婚,手续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立案。

  3.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规定时间内答辩。

  4.开庭前调解。调解成功的不开庭审理。

  5.调解失败的开庭审理。

  6.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二、涉外离婚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a、中国公民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b、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

  1.本人的结婚证;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本人身份证;

  4.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

  5.华侨、外国人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

  对于涉外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涉外离婚协议

  1、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

  2、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民法典》的通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逾期未领证的,应当重新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涉外离婚的手续跟平常的离婚手续大致相同,根据特殊情况作出了一点改变,这是我们要去了解的,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涉外婚姻离婚手续咋办的相关内容,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律师。

起诉外国人离婚的程序

  和外国人结婚之后,如果发现感情破裂,双方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了,这时是可以与外国人进行离婚来解除婚姻关系的,但是与外国人离婚手续还是比较复杂的,那么,起诉外国人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就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起诉外国人离婚的程序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如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或者双方对离婚有争议的,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诉讼离婚,都是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的的。但是,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这是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有些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妥离婚手续。

  二、起诉外国人离婚诉讼文书如何送达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3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起诉和外国人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2、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4、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如果国外一方当事人为被告,需要书写离婚声明书,表述清楚对离婚的态度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确定意见,经所在国公证及认证后由委托代理人转交法院即可。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起诉外国人离婚的程序的相关内容,想要与外国人离婚,如果双方可以达成一致,则可以进行协议离婚,手续相对简单,但如果向诉讼离婚,则需要先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再依法进行起诉,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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