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买卖合同律师

联系电话:4006686166
律师信息
宋-阳江买卖合同律师照片展示

宋律师

  • 律所:

  • 电话:

    4006686166

  • 地址: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最新版 长期合同解除赔偿多少钱

添加时间:2022年2月26日 来源: 阳江买卖合同律师   http://www.nibhyls.com/

  宋律师,阳江买卖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最新版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想要解除合同的,有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两种方式,符合协议解除合同条件的,双方协商一致的,需要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那么解除合同协议书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是的整理的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最新版。


  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最新版


  甲方:


  乙方:


  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XX年7月16日签订 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对方的违约。


  第二: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责担。


  第三:鉴于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客观经济形势变迁造成的,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退还乙方已经交纳的甲方施工管理费16.5万元;待该工程施工完成计量结算后甲方退还乙方已交纳甲方10万元履约保证金。


  第四、甲乙双方都保留通过诉讼解决本合同争议的权利,在本协议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寻求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本协议将不利于违约方的解释。


  第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相关知识


  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哪些


  1、协议解除


  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协议解除采取合同方式,因此应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强行法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采取适当的形式。


  2、单方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三是有履行能力。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长期合同解除赔偿多少钱

  用人单位为了留住一些人才可能会和这部分员工签订长期合同,那要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法的规订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的。相信大家都很想要了解,那么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来看看下面由的为大家带来长期合同解除赔偿多少钱的详细内容吧。




  一、长期合同解除赔偿多少钱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遭辞退有补偿的情况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4、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劳动合同期满的;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2、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注意


  1、用工单位与用工者签订合同要保存双方自愿签约的证据,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提供劳动保护,按时发放工资以及各项福利,依法缴纳各项保险。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合法,不合法的规章制度不受法律保护,即使单位以劳动者违反了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合同,也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用人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能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用人单位不能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2、《劳动合同法》的十七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有力保障,劳动者要注意6种情况下自己解除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其余情况下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笔者曾经解除过一些咨询者,他们因为;老板;、;经理;、;人事;要求自己辞职,自己就打了辞职报告。这样的情况下,用工单位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了。而劳动者自己的权益被自己毫不知情的损害了。由谁提出解除合同,真的很重要。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长期合同解除赔偿多少钱的全部,看完本文你是否都了解关于长期合同解除赔偿的相关知识呢《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了17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这并不是全部,因为《劳动合同法》还有兜底条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劳动者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





联系电话:4006686166

Copyright 2018-2024

阳江买卖合同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