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买卖合同律师

联系电话:4006686166
律师信息
宋-阳江买卖合同律师照片展示

宋律师

  • 律所:

  • 电话:

    4006686166

  • 地址: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被家暴者应注意的问题 婚内强奸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婚内强奸可以告强奸罪吗?

添加时间:2020年12月11日 来源: 阳江买卖合同律师   http://www.nibhyls.com/

 宋律师,南山离婚律师,现执业于,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被家暴者应注意的问题

  1、首先要丢掉要面子的想法,对方一旦使用暴力,要敢于敞开大门,尽量让邻居、居民委员会知道,这不但可以有效阻止暴力的进一步升级,还是重要的人证。也可以向自己一方、或者对方亲朋好友及时求助,让他们到现场或者事后向他们讲述自己的不幸遭遇。

  2、要有报警意识,一旦受到暴力攻击,要及时报警,派出所留存的报案记录或者询问笔录,就是日后的重要证据。

  3、如果身体受到暴力伤害,要在第一时间去医院,并保留下验伤报告、伤残鉴定等,以便日后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时使用。

  以上就是今天关于;家庭暴力如何认定;这一问题的全部介绍。首先,介绍的是家庭暴力如何认定,然后,又介绍了家庭暴力证据收集。最后,还向大家介绍了被家暴者应注意的问题。感谢您的认真阅读。

婚内强奸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婚内强奸可以告强奸罪吗?

  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刑法》中并未规定犯罪主客体的身份,即便是夫妻伴侣,只要违背女性意志,同样不妨碍强奸罪的构成。那么,婚内强奸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婚内强奸可以告强奸罪吗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在实践中,婚内强奸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婚内强奸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原则上将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排除在强奸之外,造成伤害后果或者有虐待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以其他罪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论处。我国婚姻法只有有关家庭暴力的规定,其中并没有涉及到婚内强奸的条文。立法上一直没有一个很好很明确的解释,在维护夫妻尤其是妻子的权利方面存在着较大的隐患。

  司法实践中,由于有合法的夫妻关系的存在,一方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履行性行为的义务,即使丈夫的行为对妻子的性自由权利有侵害也不构成犯罪。

  丈夫强奸妻子能否构成强奸罪,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都有争议。无论是现行刑法,还是1979年刑法,对于丈夫能否成为强奸罪的主体都没有排除或者规定。在国外,某些国家的刑事立法明确规定,丈夫强奸妻子的不构成强奸罪。例如德国、瑞士的刑法典就把强奸罪的对象限制为无夫妻关系的女性。在美国某些州,强奸罪仅仅是指男方未经不是他妻子的女方同意,使用暴力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我国地域广阔、民族众多,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同,此类案件情况又往往比较复杂,不能简单地确定行为构成罪或者不构成罪,否则有悖于国情,有害于我国的法制建设。对丈夫强奸妻子案件的审理,应该依据刑法和婚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区分不同的婚姻状况以及行为人的暴力方式、方法,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具体事实、情节,分别依法处理。其中,有的行为可以构成强奸罪;有的不构成强奸罪但可能构成其他相关的犯罪。

  二、婚内强奸可以告强奸罪吗

  依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要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侵犯的是女性的性权利,很多人认为婚内强奸是指强奸自己妻子以外的女性才算构成强奸罪,但事实并不是如此,即使是强奸自己已经合法结婚的妻子,只要符合法定的要件,是可能构成强奸罪的。

  首先,从理论上来说,婚内强奸在理论上是可以构成强奸罪的。从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来看,强奸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能力的人,所以《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既没有把丈夫排除在强奸罪的犯罪主体之外;而强奸罪的对象为女性,也没有从字面上将妻子排除在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之外。

  其次,在实践中,婚内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的问题主要考虑的是有无证据证明以及刑事政策的影响。

  上述文章为您详细介绍了婚内强奸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以及婚内强奸可以告强奸罪吗的相关内容,在实践中,婚内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的问题主要考虑的是有无证据证明以及刑事政策的影响。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若您有其他法律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猜您还想知道:

  ◆婚内强奸行为如何界定

  ◆婚内强奸算不算违法犯罪呢

联系电话:4006686166

Copyright 2018-2024

阳江买卖合同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