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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诉讼怎怎么离婚?涉外婚姻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添加时间:2020年12月30日 来源: 阳江买卖合同律师   http://www.nibhyls.com/

  宋律师,南山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涉外婚姻诉讼怎怎么离婚?

对于离婚而引起的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清偿和一方对他方的经济帮助等问题也应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有关涉外婚姻诉讼离婚的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

涉外婚姻诉讼离婚

涉外离婚当事人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中国公民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一方是不在我国居住的外国人,不能来我国法院亲自参加起诉、应诉的,可以委托我国公民、律师或居住在我国境内的本国公民、本国驻华使、领馆官员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外国人一方向我国法院提交的离婚起诉书、答辩状、意见书、委托书或上诉状等诉讼文书,必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方为有效。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的原则,外国人一方不在我国境内,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适时到我国法院出庭时,在没有委托的情况下,该国驻华使、领馆领事官员,可以直接以领事名义担任其代表人,或为其安排代表人在我国法院出庭,参与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诉讼时,根据“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的规定,应适用我国婚姻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作为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对于离婚而引起的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清偿和一方对他方的经济帮助等问题也应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一并处理。

必须注意的是,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处理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共同财产的分割和经济帮助等问题,原则上应确定国外一方一次性给付。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目前与多数国家尚未签订司法协助协议,这些判决不便强制执行。为了保护中国公民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应确定国外一方一次性给付。如果国外一方一次性给付确有实际困难的,可由居住在我国境内有相当财产的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担保。到期不履行的,由保证人清偿。

涉外婚姻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不管是国内婚姻还是涉外婚姻,双方想要结束婚姻关系都必须要办理离婚手续。因为涉外婚姻的情况与国内婚姻不同,也就意味着涉外婚姻与国内婚姻的离婚手续不同。究竟涉外婚姻离婚手续如何办理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涉外婚姻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1、涉外自愿离婚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2、需要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护照或旅行证件。

3、没有离婚协议,不是在国内办理的不能办理。

4、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在国内起诉离婚,具体需要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二、涉外离婚时要带什么材料

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办理涉外离婚手续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 婚协议书》。

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华侨、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说明:

1、您还应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办完离婚登记后,您需要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

对于办理涉外离婚手续所携带的资料的具体规定。

通过的详细介绍,现在大家应该知道涉外婚姻离婚手续是如何办理的吧。因为涉外婚姻具有涉外因素,所以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所要带的证明文件也会有所差别,这一点也在上文中为大家讲解了,希望能对各位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了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请您及时联系的专业律师,我们会为您提供具体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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