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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的小三可以怎么对付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条要如何写

添加时间:2020年12月26日 来源: 阳江买卖合同律师   http://www.nibhyls.com/

  宋律师,南山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婚姻中的小三可以怎么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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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是男女之间最为神圣的关系。但是,再神圣的关系也会有蒙尘的一天,婚姻关系中的灰尘就是小三。那对原配来说,婚姻中的小三可以怎么对付呢小三的出现导致婚姻当事人精神与财产两个层面的损失,那小三造成的损失能否请求赔偿下面,就让来为你做相信解答吧。

一、婚姻中的小三可以怎么对付

对付小三最关键的是确定你老公和小三的关系到了什么程度,不同的程度有不同的应对方式。

1、如果还出于暧昧阶段,没有实质性的进展,那么请聪明的你用婉转的方式让你的老公明白:

你非常不喜欢婚姻中的背叛行为,让他适可而止;

让你的老公有危机感,让他明白你有很多优点是别的男人也很欣赏的。及时把他们的暧昧扼杀在摇篮中,以绝后患。

2、如果你的老公和小三已经有实质性进展,但是看得出他还是很在乎你。这时候,相信你一定伤心透顶。但如果你的老公极力挽留你,而你还是很爱他,那么请再给他一次机会吧,毕竟男人逢场作戏居多,小三修成正果的居少,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3、如果你的老公和小三已经如胶似漆,而你的老公亦一改以往的宽容大度,而变得咄咄逼人,不停地伤害你;那么请快点离婚吧,不要以打闹收场,更不要以付出生命为代价,来报复那颗已经出轨的心,情已逝,他亦不会你的消失而影响他和小三的幸福。强调,离婚前请注意财产分割,拿回自己应得的,不可意气用事。

二、小三造成的损失能否请求赔偿

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的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即配偶,不能向影响夫妻感情的第三者提出损害赔偿。在《婚姻法》修改过程中,曾经有一种意见认为,应该对第三者施以惩罚,或者确立无过错方可以向离婚诉讼中第三者请求损害赔偿,最终因为法律概念不好界定,证据难以获得,以及避免激化社会矛盾,最终没有对第三者赔偿作出规定,后来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对此也没有规定。

如果提出离婚的是有过错方,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如果在一审没有提出,在二审时还可以提出,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另行起诉,提出损害赔偿。承担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如今,小三对夫妻婚姻关系的影响是很大的,不少夫妻都是因为婚姻中出现了小三而造成破裂,进而解除婚姻关系。对于原配来讲,了解清楚婚姻中的小三可以怎么对付,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这方面的内容,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解答,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条要如何写

在目前离婚率居高不下的社会现状中,夫妻间的财产问题也日益多样化。而在离婚案件中,经常会出现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打了借条的现象,这是一个很常见的关于夫妻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问题,很多离婚当事人为此发生纠纷。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条要如何写呢,而婚内借条究竟有没有法律效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条要如何写

婚内借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互相写的欠条,就是夫妻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它应包括以下内容:

1、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二、婚内借条有没有法律效力

我国法律并不禁止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借条就是借款合同一种形式,所以夫妻之间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婚姻法也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可以拥有个人专属的财产,这就为婚内借款合同可以成立并生效提供了前提。认定婚内借款关系是否成立,关键要看夫妻间写的借条是否视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约定。所以婚内借条是否有效,不能仅仅依据一张“借条”,还要综合很多因素考虑。

1、如果仅有一张借条但并未实际发生借款事实,那么借款行为就不属实,此时债权一方的主张就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比如有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玩游戏,输的一方给赢的一方写了一张100万的欠条,后来两人离婚,赢得一方拿着欠条要求对方履行,这种借条本身就没有法律效力,就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2、如果夫妻一方写了借条并且取得借条确定的款项,但是该笔款项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没有将该款项用于个人用途,在这样的情况下,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夫妻之间借贷所涉款项来源于这个家庭共同财产,又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所谓的“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就是不复存在的。这时如果继续认定借条的效力,让出具借条的一方独自承担借款,显然已经违背了婚姻法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规定,同时也显失公平。

3、如果借款用于借方的个人事务,那么夫妻之间就形成了有效地债权债务关系。

如不认定为有效,就否认了夫妻一方可以作为独立的民事权利主体的存在,使夫妻约定财产制丧失其法律意义和现实意义。夫妻约定财产制与夫妻法定财产制相比,它更强调对夫妻一方私权的保护,而夫妻一方私权的实现往往要通过债权的实现来完成。正因为夫妻一方为独立的民事权利主体,夫妻间的债权债务不同于民法理论上债权债务归同一主体而消灭。因此,从贯彻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角度出发,夫妻间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有效。夫妻间因借贷而产生的债权债务不是共同债权债务,不因“主体合一”而消灭。当然,根据所借款项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还会出现部分返还和全部返还的不同。

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通过上文的介绍,鉴于新婚姻法规定对个人财产的性质不因夫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而发生变化,婚内借条一般都会被法院作为有效证据采信,除非存在相反的证据。出具借条一方当事人对存在相反情形负有举证,如举证不力则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如果您对婚内借条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那么建议您及时的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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