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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分手后如何确定房屋产权 动迁款如何来分配? 有户口未必能获拆迁补偿

添加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来源: 阳江买卖合同律师   http://www.nibhyls.com/

  宋律师,南山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恋人分手后如何确定房屋产权




恋人分手后房产分割的关键是房产证上所署的购房人的名字到底是谁。如果是两个人合买的,就共同享有,应属于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共有财产分为两种:一种是共同共有,即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多存在于具有特殊关系的人之间,如夫妻、家庭之间;另一种是按份共有,即共有人按各自享有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分割共有财产,首先应判断共有关系的类别,即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如不能证明共有关系为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能够证明按份共有关系的证据有共有人之间签订的协议、权属证书上记载的份额等。











动迁款如何来分配? 有户口未必能获拆迁补偿

动迁款如何来分配 有户口未必能获拆迁补偿

案由:郭老先生承租本市公房一间,面积约30平方米,内有自己、大儿子和外孙三个户口。2004年12月,郭老先生的大女儿将户口迁入此处;2005年6月10日,二儿子也将户口迁入该房;外孙于2006年5月和上海籍人小李领取了结婚证;今年6月1日,动迁单位发布了动迁公告。郭老先生想知道,家中的这些户口是否都可获得拆迁补偿    律师观点:   房屋拆迁安置,有货币补偿、价值标准房屋调换和面积标准房屋调换三种形式。像郭老先生这种公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的补偿款项应归承租人和同住人共有。根据上海 市房地局的解释“同住人是指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时在该房屋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它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居住一年和他处有无住房条件的限制。”现二儿子虽然于2005年6月将户口迁入此处,但到拆迁公告发布之日尚不足一年,且不在此实际生活居住,因此不属于同住人。小李有本市户口,结婚后只要居住在本房屋内,一般认为是同住人,但根据,“已在本市他处公有房屋拆迁中取得货币补偿款的,不能被视为同住人,无权分得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小李因1996年在自己家庭公有房屋拆迁中已经获得补偿,所以此次无权获得分配补偿。大女儿的户口在此处已经超过一年,但不实际居住,一般不属于同住人,然而根据,“在被拆迁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屋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也可以视为同住人。”所以郭老先生作为承租人,大儿子、外孙作为同住人可以分配拆迁补偿,大女儿也可以视为同住人参与分配,二儿子和小李不能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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