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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财产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 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

添加时间:2021年1月1日 来源: 阳江买卖合同律师   http://www.nibhyls.com/

 宋律师,南山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婚姻财产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

  离婚的现象,在现在非常常见,由于社会风气的开放。大家对于结婚也不那么谨慎了。所以导致了离婚也越来越频繁。那么离婚的时候,如果涉及到财产的纠纷,应该属于哪个法院管辖呢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的婚姻财产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婚姻财产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

  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诉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的内容之一,不是独立的对不动产权属之争;所以仍然要适用等相关规定,即在适用管辖原则上当然要适用一般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


  二、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由认定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其一,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制而在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其二,当事人离婚后因履行协议离婚时达成的对产分割协议而引发的纠纷;其三,双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起的争议;其四,一方当事人于婚姻关系结束后发现时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对于因以上四种情形而提起诉讼的,法院均应当受理。


  三、离婚后财产纠纷有哪些

  第一是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


  第二是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三是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一方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四是婚姻关系结束后,一方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婚姻财产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的相关内容。由于一般离婚所涉及的财产数额都较大,所以大家在遇到相关的事情时,最好是聘请一个专业律师来代替我们处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

  夫妻忠诚协议是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约定的夫妻双方不得违反的婚外性行为义务、约定违约、以变更夫妻人身权利义务或财产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协议,目的是为了维系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持续稳定,或者是为了惩罚有过错方而达成的协议。


  ;忠诚协议;的效力尚未形成统一认识,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定;忠诚协议;有效。草案曾考虑认定;忠诚协议;有效,主要基于两点理由:第一,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也未损害他人利益;第二,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间应当相互忠实,忠诚协议实质上是对婚姻法中抽象的夫妻忠实义务具体化。但正式出台的并未保留该条。


  第二种观点,认定;忠诚协议;无效。理由主要是: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的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是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义务,不宜将道德、感情上的要求转变为法律上的要求并赋予强制执行力。


  第三种观点,法院不予处理。上海高院目前的做法:在婚姻存续期间主张依忠诚协议获得赔偿的,法院不予受理;在离婚案件中依忠诚协议主张赔偿的,不予处理,相当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吴晓芳法官个人倾向于法院不予处理。


  我们认为,对于夫妻间;忠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等身份关系的内容,法院应认定无效;对于夫妻间;忠诚协议;关于财产关系的内容,一般应认定有效,无履行可能或显失公平的,法院可以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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