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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强奸怎么处理?婚内强奸异议争论

添加时间:2021年1月1日 来源: 阳江买卖合同律师   http://www.nibhyls.com/

 宋律师,南山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婚内强奸怎么处理?

夫妻双方之间互负义务,也就是说在关于性要求时,一方有要求,另一方就应该有一个应答,但是这个应答不一定是肯定的,也可以是否定的,因为在家庭婚姻关系中夫妻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那么丈夫在妻子不配合其进行性行为的时候,是否有权使用暴力强迫妻子进行性行为呢这样的暴力构成强奸吗

  我们知道刑法第二百三十六规定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婚内强奸时候丈夫也是使用了暴力的,那么这算是强奸吗

  虽然刑法在规定上没有排除掉夫妻之间实施的强奸,但是在实践中,我国刑法并没有将丈夫使用暴力迫使妻子与其发生性行为作为强奸的一种表现。也就是在婚内丈夫使用暴力迫使妻子发生性行为是被刑法豁免的。这看起来就好像在说丈夫有要求,妻子就必须满足。这样的的规定其实是还是在延续传统观念中的女子是男子的附属,或者说是一种性奴隶以及生育工具的角色。

  婚内强奸真的没有救济手段吗

  其实也不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实施家庭暴力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而关于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婚姻法解释》第1条有了界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的行为。;也就是说在婚内强奸导致当事人身体和精神上有损害的时候其实是可以起诉离婚,然后以家庭暴力进行救济的。但是依靠这样的救济方式是很难的,并且需要当事人的身体或者精神受到伤害才能够以家暴的方式获得救济。

婚内强奸异议争论

  婚内强奸,按照理论上的阐释,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那么,婚内强奸异议争论是怎样的呢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本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违背妻子意志的手段奸淫妻子,丈夫是否构成强奸罪这一问题,中国学术界争议较大,对此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全盘否定说

  除了教唆,帮助他人强奸妻子,以及误认妻子是其他妇女而强行奸淫的,丈夫构成强奸罪的以外,丈夫强奸妻子的不构成强奸罪。丈夫基于合法婚姻存在这一前提性事实而不能成为强奸犯罪的主体。因为配偶间的自愿性生活已作为婚姻契约中的一个当然组成部分而受到法律认可,只要婚姻契约不解除,性生活的合法性就不容置疑。丈夫与妻子进行性行为是其在行使自己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作为妻子有义务应丈夫的要求与其进行性行为。因而,丈夫在当时的情况下虽然采用的手段不当,但不能因此而定其为强奸罪。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性行为是;违背;妻子意志的,但却不属非法。在中国,从习惯到法律,都没有认定丈夫强迫妻子与其性交构成强奸罪。全盘否定说可以说是中国刑法学界的主流观点。甚至向来以自己;代表妇女权益;自称的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也认为:丈夫违背妻子意志强行性交,不属于犯罪,只是;违反社会道德;的;不妥当行为;。

  二、全盘肯定说

  丈夫强奸妻子的构成强奸罪。其理由是;强奸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年龄,具有刑事能力的自然人即可。丈夫自然也是如此。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是妇女人身权利的重要内容,婚姻法基本原则之一的保护妇女权益的规定,明确指出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人不得侵犯。如果丈夫违背妻子意志,采取强制手段侵犯妻子的性权利,就应该以强奸罪论处。;

  三、折衷说

  任何极端化的观点都是值得商榷的。既不能置夫妻间婚姻关系于不顾,认为既然中国刑法未把丈夫和妻子排除在强奸罪的行为人,被害人之外,那么丈夫在任何情况下只要违背了妻子意志而强行与妻子发生性行为,就构成强奸罪;也不能过分强调夫妻关系却又把夫妻关系等同于性关系,甚至等同于一般的债权关系,遂认为在任何情况下丈夫违背了妻子意志而强行与妻子发生性行为均不构成犯罪。折衷说的结论为:一般情况下丈夫奸淫妻子不构成,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构成强奸罪:

  1、男女双方虽以登记结婚,但并无感情,并且尚未同居,也未曾发生性关系,而女方坚持要求离婚,男方进行强奸的。

  2、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且长期分居,丈夫进行强奸的。

  上述文章是为您介绍了;婚内强奸异议争论;的相关内容,对于婚内强奸异议争论的观点,主要有全盘否定说、全盘肯定说以及折衷说,希望上述内容和对您有所帮助。若您有什么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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